各学院:
为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师范大学金宇研究生助学金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0年金宇研究生助学金评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20名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条件
1.经过所在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同学关系良好,生活俭朴;
3.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
4.无违反校纪校规;
5.读研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6.获得“金宇研究生助学金”的研究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改善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金宇研究生助学金”的资助直至研究生毕业。
四、分配名额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经管学院 | 1 |
2 | 法政学院 | 1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4 | 教育学院 | 2 |
5 | 幼师学院 | 1 |
6 | 体育学院 | 1 |
7 | 人文学院 | 1 |
8 | 外语学院 | 1 |
9 | 音乐学院 | 1 |
10 | 美术学院 | 1 |
11 | 文传学院 | 1 |
12 | 数计学院 | 1 |
13 | 物电学院 | 1 |
14 | 生化学院 | 1 |
15 | 地环学院 | 1 |
16 | 工学院 | 1 |
17 | 国际学院 | 1 |
18 | 非洲研究院 | 1 |
19 | 杭高院 | 1 |
20 | 总计 | 20 |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结果公示3天。《研究生金宇助学金评审汇总表》、《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登记表》于12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签章)一式一份提交研工办,电子版发送至研工办邮箱yjsgzb@zjnu.cn。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3天。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助学金、荣誉证书。
本通知中相关表格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yjsb.zjnu.edu.cn/2017/1025/c4717a215862/page.htm。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机构)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
2.2020届获得“金宇研究生助学金”资助过的研究生,如有考取博士的,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由学生本人提供继续攻读博士的材料,评选程序和材料上报要求同上。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