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结合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202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目前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2020届和2021届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遴选条件
(一)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
(二)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三)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二)成果表现形式:应用设计类提**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
(三)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以上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学院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_姓名)。
四、遴选程序
(一)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和毕业研究生,要求相关研究生在6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给教学秘书。
(二)各学院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核实和初评排序,并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1份、《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2份交行政中心北楼433办公室。另外,提交《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成果表现形式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pyzyxw@zjnu.cn。
(三)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一等奖成果将推荐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获奖的申报人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联系人:程老师、祝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3869。
附件一: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二: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