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为了保障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决定对在读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是指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已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对象为:
(一)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0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3年制)、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制);
(二)2013级单证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职教硕士研究生、脱产学习1年的教育硕士研究生;
(三)2012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兼读);
(四)其余延期毕业研究生;
(五)适期的留学硕士研究生。
课程中期考核未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此次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学位论文开题情况及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 是否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或论文详细大纲;
三、考核标准、结果和等次
标准 | 结果 | 等次 |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已获通过 | 全部达标 | 合格 |
2.完成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 | ||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尚未获通过 | 未达标 (符合其中的任一条) | 不合格 |
2.未完成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 |
四、考核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不合格但被认为可以继续完成论文者,可以在三个月后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再次考核(即二次考核)。若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必须延长学习年限。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不合格且被认为无法按完成论文者,应劝其退学。
五、考核工作安排
1. 各学院以学位点为单位成立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小组,开展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
2.研究生秘书应再次核查每位研究生的课程中期考核结果和GMIS中的开题结果录入及审核情况,对于课程考核未合格而参加论文中期考核的人员要在备注中特别说明;
3.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并向学院论文中期考核小组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听取修改意见,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评定各位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结果;
4. 分管院长签署学院考核意见,由研究生秘书汇总考核意见后,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zsdxwb@zjnu.cn)。研究生学院学位办于12月30日前公布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果。
附件:201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