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现将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对象
2015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参加拍摄,包括:
1、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保留入学资格思政、支教);
2、2011级农村教育硕士(双证)、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除艺术硕士);
3、外国留学毕业研究生;
4、延期至2015年6月毕业未拍照的全日制研究生;
5、预计2015年6月和2016年1月毕业的全体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职教硕士。
二、时间(暂定)、地点、拍摄费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
时间:12月14日(周日)8:00—14:00
地点:16幢112(第三组)
2、2015年毕业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
时间:12月14日(周日)8:00—9:30
地点:16幢114(第四组)
3、农村教育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含留学生)
时间:12月14日(周日)9:30—14:00
地点:16幢114(第四组)
(拍摄地点:16幢精业楼)
4、拍摄费:每人15元,交所在学院,学院交财务处后将发票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按最后实际拍摄人数交)。
各学院、专业的具体拍摄时段顺序于2014年12月5日将公布于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
请各研究生仔细查看并相互转告。
三、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研究生。
2.本次拍摄分上午、下午进行拍摄,请各位研究生看清楚各学院、专业拍摄的组别和所在教室,必须严格按专业、学号顺序在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外排队等候)入场拍照,不得随意更换拍摄次序。
3.延期毕业研究生如以前已拍,此次不需重新拍摄;提前毕业研究生需报学位办备案后,同期拍摄。
4.各学院必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全程做好本院毕业生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按既定次序依次入场拍摄)。
5.研究生请避免穿蓝色、绿色的衣服(照片底色为蓝色),携带两证(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核对身份和信息。
6.杭幼师的研究生电子摄像,由杭幼师组织时间在杭州进行拍摄,并将照片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7. 2015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准时参加拍摄,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拍摄的研究生必须提前向学院提交请假申请并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备案,到杭州进行散拍,在12月底前完成拍摄。全日制研究生逾期未参加拍摄,从而造成学籍信息采集不成功者,后果自行负责。
注:2015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拍摄,须自行前往新华社浙江分社拍摄,并于12月30日前向研究生学院交拍摄的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4张2寸),用于制作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上交相关照片的,后果自负。
8.特殊原因需在省外拍摄的研究生,必须于12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备案,方可在外省拍摄,且必须在当地的新华社图片社进行拍摄。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拍摄点拍摄,其他地方拍摄的照片不予认可。
9、在外散拍的研究生,应将拍摄的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4张2寸)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照片不上交,影响毕业和电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和汇总
由于毕业电子摄像直接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照片使用,因此请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拍摄数据表格,是否有遗漏、错误,特别是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有变动必须提交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在12月3日之前将核对结果用excel表格形式报至学位办邮箱zsdxwb@zjnu.cn。无名单者不得进行拍摄。
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备注:杭州拍摄地址
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107室、210室(杭州体育场路499#、省政府背面、杭州中医院旁)0571-87056261、87056260。散拍务必注意正确填写院校信息、本人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 (学校名称为“浙江师范大学”;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学校代码“10345”;地区码“11”) 。具体拍摄要求见新华网浙江频道: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散拍时间见网站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