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2019年12月份共有6名研究生获得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1。
资助经费已划拨到相应的经费卡号,经费使用期限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科研基金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本人参加学术会议、购买实验耗材、图书资料费、被试费、版面费等方面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报销流程为:导师审核并签字——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复核并签字——所在学院财务一支笔(一般为院长)签字——计财处报销。
2020年研究生院将继续接收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申请,资助类型、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参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条例(试行)》(附件2)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将于每月20日集中受理各学院报送的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申请。研究生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后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4)及相应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12月份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名单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