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2浏览:7107设置


各学院、研究机构:

现将2022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年获得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且任何一个成绩不低于80分,盲审的位评阅专家中至少有位专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且任何一个成绩不低于80分,盲审的位评阅专家中至少有位专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2)论文在答辩中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

3)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评选比例

博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20%按比例不足1篇的可推荐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1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8%。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各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各学位点按照评选标准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

2.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各学位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确定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清单,同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须进行排序。审议结果必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清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五、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材料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电子材料

1.汇总表

每位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应的汇总表发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

2.申请表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按照申请表在前、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在后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代表性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申请表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的命名规则如下:

博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B学号_SQB,示例:0701_070102_YB201710100006_SQB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SQB,示例:0401_040101_YS201720200008_SQB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领域代码_YS学号_SQB,示例:0451_045103_YS201825200011_SQB

学科代码和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代码见附件2,请按照标准填写。某个一级学科下没有二级学科的,二级学科代码可用一级学科代码后面加两个“0”表示;某个专业学位类别下没有领域的,专业学位领域代码可用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后面加两个“0”表示。

3.学位论文PDF

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如下:

博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B学号_LW,示例:0701_070102_YB201710100006_LW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LW,示例:0401_040101_YS201720200008_LW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领域代码_YS学号_LW,示例:0451_045103_YS201825200011_LW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620日。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zsdxwb@zjnu.cn



附件:1.各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2.学科代码和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代码汇总表

3.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含博士和硕士)

      4.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含博士和硕士)





  研究生院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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