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浙师研通〔2023〕2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教育类研究生研修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拟申请2023年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
二、研修平台
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
三、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四、研修要求
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学习,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范围,学习时长作为教育教学能力过程性考核的必要内容。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