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请相关研究生下载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跨学院助教的协议书由所在学院汇总后,交开课学院。
3.请聘任为助教的研究生于3月14日前到所在学院领取“研究生助教工作证”。
4.研究生助教要求正式佩戴“助教工作证”上岗,2次抽检发现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助教考核不合格。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统计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