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23-05-05浏览:7004设置

各学院(研究机构)、全体2023届毕业研究生: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评价和总结材料,是用人单位及社会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本表是永久性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现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对象为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包括定向和委培生),表格涉及基本信息、自我鉴定、导师鉴定、院系鉴定和学校意见等多项内容。

  二、具体填写要求

  (一)封面

   1.学校:浙江师范大学

   2.院系:请填写所在学院全称

   3.专业:需与毕业证及学位证上的专业名一致

  (二)个人基本信息

  毕业研究生需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准确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曾用名”:若无曾用名,请填写“无”;

   2.“籍贯”:******县(市、区);

   3.“学制”:学制3年或2年;

   4.“学历”:研究生;

   5.“学位”:博士或硕士;

   6.“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清楚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7.“家庭主要成员”: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子女);

   8.在交表前必须贴好照片(统一贴2寸彩色毕业生电子注册照)

  (三)自我鉴定

  毕业研究生应认真回顾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实事求是地对自身表现做出全面剖析,填写鉴定并签名。主要鉴定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表现,特别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态度、方法等方面;参加和获得各项科研(课题、专利)和发表论文情况;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自我鉴定字数约600字。

  (四)导师鉴定

  导师对研究生在读期间思想表现、学习科研情况、外语能力、实践能力和建议就业岗位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填写意见并签名

  (五)院系鉴定

    研究生辅导员针对每位毕业研究生实际表现,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填写意见并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培养单位)意见

该部分内容由研工部统一填写盖章,研究生及学院无需填写意见或盖章。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组织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生填写完毕、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盖章后于6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至研工部和校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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