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全体2023届毕业研究生: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评价和总结材料,是用人单位及社会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本表是永久性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现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对象为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包括定向和委培生),表格涉及基本信息、自我鉴定、导师鉴定、院系鉴定和学校意见等多项内容。
二、具体填写要求
(一)封面
1.学校:浙江师范大学
2.院系:请填写所在学院全称
3.专业:需与毕业证及学位证上的专业名一致
(二)个人基本信息
毕业研究生需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准确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曾用名”:若无曾用名,请填写“无”;
2.“籍贯”:**省**市**县(市、区);
3.“学制”:学制3年或2年;
4.“学历”:研究生;
5.“学位”:博士或硕士;
6.“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清楚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7.“家庭主要成员”: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子女);
8.在交表前必须贴好照片(统一贴2寸彩色毕业生电子注册照)。
(三)自我鉴定
毕业研究生应认真回顾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实事求是地对自身表现做出全面剖析,填写鉴定并签名。主要鉴定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表现,特别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态度、方法等方面;参加和获得各项科研(课题、专利)和发表论文情况;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自我鉴定字数约600字。
(四)导师鉴定
导师对研究生在读期间思想表现、学习科研情况、外语能力、实践能力和建议就业岗位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填写意见并签名。
(五)院系鉴定
由研究生辅导员针对每位毕业研究生实际表现,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填写意见并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培养单位)意见
该部分内容由研工部统一填写盖章,研究生及学院无需填写意见或盖章。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组织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生填写完毕、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盖章后于6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至研工部和校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