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考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8浏览:13设置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浓厚研究生学术氛围,激励研究生继续深造,助力省重点高校和双一流建设,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18]7)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考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考博进入复试(含直博面试)或者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应届毕业生考博进入复试的(含直博面试),资助1000/人;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再奖励2000/人。 

四、申请程序

(一)第一批申报(530日前)

1.符合申请条件者登录“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将相关证明(如复试通知、往返车票、调档函、面试公示或者录取公示等)上传系统。

2.学院审核公示后,530日前将申报名单在“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推送至研工部。

3.研工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励。

(二)第二批申报(830日前)

1.符合申请条件者登录“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将相关证明(如复试通知、往返车票、调档函、面试公示或者录取公示等)上传系统。

2.学院审核公示后,830日前将申报名单在“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推送至研工部。

3.研工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励。

注意: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学生所录取的学校是否是QS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录取的专业是否是ESI世界排名前1‰的学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0579-82282639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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