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5浏览:10设置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616日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将离开学校,请各学院配合做好近期有关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就业派遣对象

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包括定向及委培生,不含MBAMPA及留学生)

二、就业派遣工作

(一)生源信息核对(202365

生源信息直接关系就业派遣,所有毕业研究生均需进行生源信息核对确认。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研究生于202365前登陆“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进行校对(重点校对带*的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请查看生源信息核对和就业方案确认方法及注意事项(附件1

(二)就业方案确认(2023610日前

1.所有毕业研究生均需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确认就业方案

对象一:目前已提交就业材料并不再更改就业方案的毕业研究生。请及时登陆“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登陆方式同“生源信息核对”),在2023610日前完成就业方案确认(如不确认就业方案则默认申请暂缓派遣)。

对象二:回生源地就业、已签约但单位不接受档案需派回生源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和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等需申请档案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学生填写《毕业研究生档案派回生源地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根据《毕业研究生档案派回生源地申请汇总表》(附件3,同时对照附件4比对邮寄地址,若出入较大,请学生务必确认好地址),将此类毕业研究生派遣回生源地就业方案导入就业系统,学生于610前确认就业方案。

(三)档案整理与派发

1.档案整理范围

1)读研前档案材料(核查后原封不动);

2)录取通知书存根、研究生录取登记表、体检表;

3)研究生培养手册;

4)研究生成绩单;

5)学籍变动材料;

6)硕士学位申请表;

7)研究生阶段奖惩材料;

8)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9)研究生阶段党建、团建有关材料;

10)博士毕业研究生报考博士时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两人)

11)其他应归档材料(研究生阶段考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放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专业学位需放入实习成绩鉴定表等)。注意:有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实习成绩鉴定表必须归入档案中。

上述材料部分涉及教学相关的,请务必向学院研究生秘书领取材料一并归档。

2.档案派发安排

1)毕业研究生档案由各学院归档整理后于7月中上旬派发第一批。暂留学校的,各学院根据毕业研究生提交就业材料情况每月定期集中派发(具体学院安排),有特殊原因需加急派档的,请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派发。

2)派发档案方式:①派发至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②派发至国内升学高校;③派发至生源地人才市场。鉴于每年各省市未就业毕业生回原籍派遣办法有所不同,请通知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务必与生源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确认后再填写档案寄送地。附“2023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4以作参考。

3)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就业方案(务必学生确认过的)中的派档地址,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档案邮寄面单打印信息模板》(附件5汇总整理给邮局(联系人:刘智俊,电话:18329078863/668863,郑旭东13967902977/660047),由邮局打印快递面单,档案袋需封口贴上封条并盖章,EMS快递袋按照邮寄要求密封并盖章后派发。

4通过公开招考被浙师大聘用的毕业研究生,请学院将档案整理好密封后转交给学校人事处,不需通过EMS寄送;考取浙师大博士的毕业研究生,请把跨学院升学的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好密封后学院之间进行交接(做好交接备案),本学院升学的档案整理好继续留存,不需通过EMS寄送

5档案派发后,请学院及时公布派发信息在学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并将派发信息发至研工部yjsgzb@zjnu.cn。因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需要时间进行整理并录入系统,建议毕业研究生延迟一段时间联系档案接收单位或网络查询,确认自己档案是否到达指定地点。

6)请各学院副书记指导辅导员做好档案整理与派发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档案的归档、整理、派发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杜绝张冠李戴和缺漏。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7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从2015年开始,大学生档案用EMS邮寄。为防止档案丢失,毕业研究生务必准确核对和填写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户口迁移

请各学院摸排好入学时已将个人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研究生情况(务必学生确认过的),汇总填写好《毕业研究生户口已迁入学校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65日前电子档发至研工部邮箱,纸质档盖章后交至研工部,由研工部统一交至保卫处,办理后由学院到保卫处自行领取。如需确认毕业研究生户口是否在学校或其他问题,可联系校保卫处鲍彩娟老师:82282268或婺城公安分局**中心:82290577

毕业离校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手续由学校统一到金华市婺城公安分局办理,毕业离校后的户口迁移手续由毕业研究生自行办理,毕业研究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或国内升学录取通知书)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中心自行办理户口迁移证。**中心地址:金华市环城西路288号,祝丰亭大圆盘往西200米,部队旁边,330路公交车直达,联系电话:婺城公安分局**中心:82290577

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研究生应提供委托书、身份证、毕业证给代办人,再由代办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以上材料,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中心办理。如是遗失补办,还需提交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落户证明。

(五)就业跟踪服务

1.研工办暑期值班安排:(1)时间:7月工作日(周一至周五)14:30-17:008月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2)地点:行政中心北楼425室;(3)电话:0579-82280311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预计于20244-5月对全省2023届毕业研究生开展毕业一年后的跟踪调查,届时请同学们认真参与问卷答题,配合支持母校。

2.请各学院继续做好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跟踪,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录用函件、录取通知书、聘用合同、工作证明等)并及时提交研工部,以便录入系统并进行档案派发;继续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服务,提供实时就业信息,进行就业指导和帮扶,及时传达国家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3.请通知毕业研究生,9月前尽量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如需更换请及时联系学院进行更新。

4.企业代码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机关事业单位代码查询网址:http://www.nacao.org.cn/https://www.cods.org.cn/gscx/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做好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核对并确认。毕业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2.就业派遣相关工作时间表: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操作人

1

65

1.所有毕业研究生核对并确认生源信息。2. 提交《毕业研究生档案派回生源地登记表(附件3

毕业研究生

2

提交《毕业研究生户口已迁入学校情况统计表》(附件6至研工部

各学院

3

610

学院根据《毕业研究生档案派回生源地申请汇总表》(附件3,同时对照附件4比对邮寄地址)将此类毕业研究生派遣回生源地就业方案导入就业系统

各学院

4

当前已提交就业材料的毕业研究生以及申请档案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确认就业方案确认

毕业研究生

5

7月中上旬

派发第一批毕业研究生档案

各学院

 

附件:

1.附件1:生源信息核对和就业方案确认方法及注意事项.docx

2.附件2:毕业研究生派回生源地登记表.doc

3.附件3:毕业研究生派回生源地申请汇总表.xls

4.附件4:派遣地址(2023年)非师范.XLSX

5.附件5:毕业研究生档案邮寄面单打印信息模板.xlsx

6.附件6:毕业研究生户口已迁入学校情况统计表.xls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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