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涌泉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5138

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志存高远、勤奋学习、成长成才,张涌泉教授捐款在我校设立“涌泉奖学金”。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涌泉奖学金”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涌泉奖学金”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培养的人文社科类2021届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20人原则上人文学院获奖名额占50%左右。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发展潜力突出,毕业当年被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学科)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3.诚实守信,刻苦学习,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校学术荣誉。

4.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于9月10日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涌泉奖学金”申报表》,和录取通知书等佐证材料一起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研究生名单并汇总后,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涌泉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涌泉奖学金”申报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邮箱yjsgzb@zjnu.cn,纸质稿交行政北楼437。

    3.学校评选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确定20名学生为“涌泉奖学金”获得者,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表彰,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每人10000元奖金。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涌泉奖学金”申报表

          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涌泉奖学金”申报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2021年7月6日

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