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
为确保2021级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1级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1〕52号)执行,除德育评议可在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线上进行外(也可结合学院实际自行安排),其余部分均在线下完成。
(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2021级研究生德育评议进度。德育评议线上操作方式为:通过研究生院、研工部官网底部“研究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yjsfw.zjnu.edu.cn,登录账号密码(同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点击“研工管理”--“综合素质测评”模块,进入评议界面进行德育评议。辅导员导出本学院2021级研究生德育评议结果,供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使用。
(三)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交至研工办,其他具体安排参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