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6月23日至9月10日放暑假,为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限确有实验等需要暑期留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办理流程
学生于6月10日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相关学院于6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可在线上进行查看。
三、住宿安排
1.留校的同学原则上住原寝室。因专项改造,原住杏园1、2、4幢的留校同学,需根据学校要求及时搬迁至集中临时住宿点桃源1、2幢。因暑期施工需要,部分寝室可能需安排至临时集中住宿,具体由后勤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2.暑期用于临时住宿的学生寝室数量有限,有需要短期留校的杏园1、2、4幢同学,原则上短期临时住宿至7月底,结束后及时搬离。短期临时集中住宿的同学请携带日常所需的简单物品入住,其他行李根据学院安排统一存放到指定地点。
3.暑期留校住宿的具体安排,后勤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学院暑期留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今年暑期,学生公寓内改造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等情况,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校,如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改造的相关工作。
四、用电保障
我校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6月25日上午8:00停电(2022级学生寝室于7月2日上午8:00停电),并于9月9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详情见附件3),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82299874(校园修缮服务部水电办公室,初阳公寓大门旁,周一至周五)。
五、暑期留校管理
1.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教育并督促学生经常向家长汇报情况。鼓励导师成立导师组轮流值班,确定1名思政干部作为联系人,做好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情况记录、数据报送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尤其是寝室、实验室等安全用电教育。
2.日常防控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积极服从学校暑期管理工作,各学院跟进后勤保障服务。
研工部、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