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拟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

时间:2023-11-24浏览:7627设置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拟增列庞康等166人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陈婧等169人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1月29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电话:0579-82291796。


附件一  2023年拟增列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名单.pdf

附件二  2023年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名单.pdf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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