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暂停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3-12-12浏览:16设置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更好的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提高培养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学校经研究决定自20231212日起暂停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任何培养单位和部门未经学校批准不能擅自恢复此项工作。对于20231212日之前已经通过(含报名)我校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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