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四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21浏览:4717设置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学术典型,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创新、瞄准前沿领域、服务省域及国家战略需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将继续开展第四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4月-5月

二、参评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分别满足《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浙师研字〔2017〕18号)第六条和第七条中与学术、竞赛相关的款项之一,且成果署名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研究生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者;

5)休学者。

四、评选步骤

1.学院初评(4月15日前)

各学院组织本院研究生报名,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3天后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全日制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00人的学院可推荐1人,200人-500(含)人可推荐 2人,500人-1000(含)人可推荐3人,1000人以上可推荐4人。2人以上需推荐排序。

2.学校复评(4月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复评。

3.学校终评(4月底-5月初)

学校通过现场答辩终评产生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五、相关说明

1.参选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原则上可参评1次。

3.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奖励5000元/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奖励2000元/人。

邮箱:yjsgzb@zjnu.cn,材料上交地点:行政中心北楼425,联系电话:0579-82282645。


附件1 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 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学院推荐表.doc

附件3 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推荐人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4 诚信承诺书.doc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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