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方洪涝及北方干旱地区受灾研究生开展专项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4-06-20浏览:1520设置

各学院:

近期,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广东、福建等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迅速。为做好研究生关心关怀工作,学校开通灾区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发放通道,帮助研究生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所在地遭遇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规定,资助金额视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确定。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628日前申请。

四、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请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申请步骤:学生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系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端口-填写相关信息及受灾情况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辅导员在630日前在线上完成审核。

3. 研工部审核。

五、工作要求

1. 全面摸排,精准帮扶。请各学院认真排查、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及时通知受灾研究生进行申请,主动关心慰问受灾学生,细心做好受灾研究生的关爱工作。

2. 全面关注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将出现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及时纳入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资助范围,确保研究生安心在校完成学业。

3. 未详尽事宜,可拨打研工部咨询:0579-82282645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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