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是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地帮助新生尽快完成学习方式方法转型,尽快融入新的学习、科研环境和校园文化,现就做好2024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6日至30日为新生始业教育集中学习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新生适应性教育,2024级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时间贯穿本学期。
二、主要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各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要组织研究生新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青年、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转化为学习、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帮助新生及时了解民族宗教政策,增强研究生的“四个意识”与“四个自信”,着力培养研究生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2.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要联动导师、专家、思政工作人员、优秀研究生等力量,通过辅导报告、专题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结合学校优秀学者的事迹,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宣传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教育家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新生砥砺奋进、矢志报国,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守学术道德底线,防止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
3.安全健康和文明修身教育。通过专题讲座、资料发放、系列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制止浪费”专项教育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研究生增强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指导研究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规章制度,掌握实验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知识、技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信息技术安全、数据库使用安全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针对研究生新生特点,聚焦适应教育、人际关系,爱情观等方面,分阶段开展讲座、团辅、心理沙龙等活动,引导新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
4.学习行为规范教育。要组织研究生新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学籍管理、毕业条件、学位授予条件、违纪处分等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日常学习和行为的边界,明确权利和义务。
各学院还要通过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在新生中开展与研究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形势政策教育。
5.基础科研素养提升。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科研素养辅导,如数据库使用、数据处理软件操作、本学科基本研究方法等,帮助新生尽快掌握所在学科要求的基础研究技能和方法。要指导研究生认真学习培养方案,明确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相关环节的具体要求。
6.校史校情教育。要组织研究生新生参观校史馆、参观实验室、聆听校史讲座等活动,加深对校史校情、学院学科情况的了解,引导研究生爱校荣校、爱院荣院。
7.榜样教育。邀请科学研究、志愿服务、升学深造、创新创业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代表,为新生分享经验,引导研究生学习榜样典型、规划阶段性目标,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活动,坚定学术、创新、报国志向。
三、测试项目
各学院要组织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测试内容:
1.11月15日前,进入迎新系统或者研究生教学系统,完成规章制度测试。
2.新生在入学后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进入实验室接受实验训练。考试前可通过迎新系统,或者直接登录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学习和练习。
3.为了让新生入校后即可持“一卡通”借阅图书,图书馆将组织新生入馆培训,可关注“浙师图文”官方微信(微信号 ZJSDTWXXZX ),了解更多信息。
4.入学前登录“浙师平安校园”微信公众号(pinganshida),完成安全微课学习和考试。
以上系统的初始账号和密码分别为学号和***号后6位。具体要求参见相关职能部门通知。
四、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有侧重、全覆盖地做好新生始业教育工作。要结合研究生的培养层次、学位类型和学科特点,设计适合本院研究生的始业教育内容,制定始业教育安排。
2.注重实效。各学院要根据具体安排,按时完成各项教育活动。在组织过程中要注意不同类型、不同来源研究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内容和形式,确保活动实效。在始业教育中的特色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送研工部,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予以宣传推广。
附件:2024级研究生入学工作及教育活动安排
研工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