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师研字〔2024〕47号)和《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2024〕48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评审,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增列杨和平等16人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月2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电话:0579-82291796。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12月拟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名单.pdf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