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5级研究生新增招生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01-08浏览:2772设置



浙师研通〔20252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制订2025级研究生新增招生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现将2025级新增招生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制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制订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遵循学科发展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尊崇学术研究与学术创新的要求,围绕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培养方案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研究方向、学制与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必修环节、培养方式与培养环节、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国际生毕业时语言能力要求、须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以及一级学科学位点根据本学科特色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各学位点要明确将有关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课程、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程。

4.根据硕士、博士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本科直博生应分阶段完成课程学分。总学分一般要求不低于36学分(硕士阶段学位公共课、学科平台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等合计不低于23学分;博士阶段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必修环节合计不低于13学分)。

5.专业学位培养方案须参照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制订(见附件45)。

二、需制订培养方案的专业(方向)

序号

学科专业(方向)

学制

专业代码

学院名称

培养方案类型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4

030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博士

2

环境科学与工程

4

083000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博士

3

艺术学

4

130100

艺术学院

学术学位博士

4

区域国别学

4/5(直博)

140700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学术学位博士/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

5

国际中文教育

4

045300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专业学位博士

6

音乐

4

135200

艺术学院

专业学位博士

7

哲学

3

0101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硕士

8

区域国别学

3

140700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学术学位硕士

9

国际商务

3

0254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0

学科教学(语文)

3

045103

教育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1

学科教学(数学)

3

045104

数学科学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2

学科教学(物理)

3

045105

教育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3

学科教学(化学)

3

045106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4

学科教学(历史)

3

045109

教育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5

科学与技术教育

3

045117

教育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6

城乡规划

3

085300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7

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

3

085400

数理医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8

生物与医药

3

086000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9

舞蹈

3

135300

艺术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20

Science Education(科学与技术教育)

3

045117

教育学院

全英文硕士国际生

21

Mathematics(数学)

3

070100

数学科学学院

全英文硕士国际生

三、培养方案制订流程

1.各学院以学位点为单位组织完成培养方案的制订。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表中设置的课程,须先在“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上申请新增课程编号,提交课程纲要。新增课程申请流程:任课教师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将新增课程编号填入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表中。

2.各学院需在4月底前完成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经学位点和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对学位点提交的培养方案可进行校外专家评审。

3.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各学院负责培养方案基础信息的维护。培养方案的规范性将作为下一轮学位点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附件:

附件1.培养方案模版(博士研究生).doc

附件2.培养方案模版(本科直博生).doc

附件3.培养方案模版(学术硕士研究生).doc

附件4.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doc

附件5.关于修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pdf


                      研究生院

                               20251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