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更加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6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遴选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开编写为两个文档。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详见附件2。
(3)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详见附件3、4。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
申请认定汇总表_学院名称;直接认定汇总表_学院名称;案例正文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案例使用说明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作者授权书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案例正文附件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如有);案例使用说明附件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如有)。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每个案例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成两个文档,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案例正文附件或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多个,需压缩为zip文件,申请认定的案例和直接认定的案例需汇总为两个文件夹。
2.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一份。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其他说明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同时将择优推荐参与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本次我校共54个推荐名额。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计入推荐名额内。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附件4),除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学院汇总后于2025年9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专硕培养办,纸质材料交行政中心北楼四楼43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yzyxw@zjn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申请认定).xlsx
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xlsx
附件5: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