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08浏览:1639设置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师研字〔2012〕3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按评选办法评选)、学术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先进班级。

三、申请条件

参照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师研字〔2012〕31号)。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分配名额

2026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术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优秀奖

先进班级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10

14

19

2

2

法学院

2

9

9

18

1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7

4

13

1

4

教育学院

9

45

42

90

3

5

联合教育学院

1

4

7

8

1

6

心理学院

4

18

14

36

2

7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3

12

18

23

1

8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3

12

11

23

1

9

人文学院

4

18

12

36

1

10

外国语学院

3

15

11

30

2

11

艺术学院

6

29

44

57

3

12

设计与创意学院

2

7

1

13

1

13

数学科学学院

3

14

11

27

1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4

20

11

39

2

15

数理医学院

1

2

2

4

1

16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

17

24

33

1

17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6

27

10

54

3

18

生命科学学院

3

14

9

27

2

19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4

19

19

38

3

20

工学院

5

24

11

48

4

21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3

14

23

28

2

22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1

5

3

9

1

23

杭州高等研究院

1

5

2

9

1

五、评选程序

1.个人(集体)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集体)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研究机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需公示5个工作日。《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纸质版(签章)一式一份提交行政北楼42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zjnu.cn。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审查,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相关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荣誉称号登记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行政北楼427。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机构)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宁缺毋滥。

2.各荣誉称号所用科研成果或荣誉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附件1: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附件3: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生荣誉称号登记表.doc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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