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和《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评审,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拟增列王锟等112人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陈宇峰等21人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月16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电话:0579-82291796。
附件:
附件1 2024年拟增列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pdf
附件2 2024年拟增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pdf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