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拟增列胡昊等235人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陈宇峰等262人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0月16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电话:0579-82291796。
附件:
附件1 2024年拟增列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pdf
附件2 2024年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pdf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