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浏览次数:1786


浙师研通〔202430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开展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数量

(一)研究生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项目可自由选题,也可参考《“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

研究生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共30项,其中包含专项给省登峰学科数学2项,省优势特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1项、教育学1项。

(二)研究生工程教育专项: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我校推荐名额4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工程教育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突出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突出高水平学科、高能级平台和高精尖行业企业协同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项目合作方应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共同构建平台、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共同开展评价,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教师和研究生的工程意识、工程思维和设计能力、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校与省部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通知教师积极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并排名推荐。122日前,请学院汇总后将申报书(附件2PDF版,加盖学院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发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邮箱pyb@zjnu.cn,同时将申报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请勿装订)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

教育厅公布予以立项建设后,建设期内学校提供经费资助。


附件:

附件1.“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x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