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的通知
浙师研通〔2025〕10号
各学院:
现将2023级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须公开接受博士资格考核,主要考查课程学习情况、文献阅读以及提炼科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考核程序
1.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由各相关学院学位点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考核小组一般由学位点负责人、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由学位点负责人任组长,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教师为考核小组秘书。
2.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的具体时间,并提前1-2周公布。
3.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合格的考核结论,并将考核结果在6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三、其他
考核合格的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者,由学位点提出中期分流意见,是否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