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7号),现启动2025年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3.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4.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三、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不包括用于学位申请的实践成果。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 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

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

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1)《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1);

(2)支撑材料:

应用设计类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其他支撑材料。

实践报告类报告书;其他支撑材料。

文艺作品类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其他支撑材料。

其他支撑材料包括: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3)《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附件2,由学院汇总并排序)。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学院名称;申报表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学院盖章扫描件,申请表需发送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和Word格式版本(其中最后一页培养单位意见无需学院签字盖章)。

2.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1)须签字《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须加盖学院公章。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各1份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和初评排序,并于9月10日前将《申报表》、成果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及《推荐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专硕培养办(行政楼433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yzyxw@zjnu.cn,逾期不予受理

3.研究生院评审推荐。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并择优推荐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与评选,本次我校共54个推荐名额。

 

附件: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pdf

附件4: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