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拟选聘一批优秀研究生担任各学院、研究机构研工助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3.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研究生校园安全稳定研判工作;
2.协助管理学院公寓楼层长队伍;
3.协助做好研究生奖助和就业工作;
4.协助挖掘研究生榜样典型,开展榜样典型宣传工作;
5.协助组织研究生学术和校园文化活动;
6.协助做好其他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选聘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四、选聘人数
根据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岗研究生工作行政人员和学院学科实际情况分配指标。
五、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拔要求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研工助理报名表》(详见附件1),于9月21日前将电子稿发研工部邮箱yjsgzb@zjnu.cn。
2.学院选拔。学校汇总后,将名单反馈给聘岗学院。学院通过面试、面谈等形式,进行公开选拔,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等额推荐的方式,于9月26日前,将拟聘任研工助理报名表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管理科(行政北楼427),电子版发送至yjsgzb@zjnu.cn。
六、聘期和待遇
1.研工助理聘期为一学年,担任研工助理的研究生,每周至少两天半在学院坐班。
2.研工助理津贴发放标准为1000元/月·人,由研工部根据学院反馈的考勤情况按月足额发放,一学年不超过10个月。
七、考核与评优
1.研工助理聘期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2.聘期结束前,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工助理聘期考核表》,学院填写考核意见后报学校研工部。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档次。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全校研工助理人数的30%。考核优秀的研工助理可评定为优秀研工助理,颁发荣誉证书,考核合格的研工助理颁发资信证书。
4.未尽事宜由党委研究生研工部负责解释。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