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5-2026学年学科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12

各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研究生的逻辑思考、数据分析和数据处理能力,拟选聘一批优秀研究生担任学科助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对数据具有足够的敏感性和洞察力,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

2.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能够高效沟通和处理问题,并输出相关报告;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具备一定编程能力,熟悉SqlPython等基础数据工具的使用,至少会一门编程语言,了解数据采集、数据库建设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协同完成我校学科相关数据采集工具开发、数据清洗和分析工作,并输出分析报告;

2. 协同完成相关对标高校数据采集工具开发、数据清洗和分析工作,并输出对比分析报告;

3.协同老师完成数据标准、清洗规则制定及开发、业务及技术元数据管理;

4.完成老师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四、选聘人数

根据实际需要和研究生情况,拟选聘10名在校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拔要求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学科助理报名表》(详见附件),于92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学科建设处邮箱yjsyxkb@zjnu.cn。联系人:钟琳斐,联系电话:82280315

2.公开选拔。学科建设处汇总名单后反馈至图书馆学科服务部,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面谈等形式,进行公开选拔。

六、聘期和待遇

1.学科助理聘期为一学年,担任学科助理的研究生,每周工作天数不少于2.5个工作日(可以0.5天为单位安排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科服务部

3.担任学科助理的研究生需每月向图书馆学科服务部老师递交1次考勤表,由对应的老师审核后,反馈至学科建设处。

3.学科助理津贴发放标准为1000/月·人,由学科建设处根据图书馆学科服务部反馈的考勤情况按月足额发放,一学年不超过10个月。

七、考核与评优

1.学科助理聘期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2.聘期结束前,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学科助理聘期考核表》,由图书馆学科服务部组织所有学科助理开展述职答辩,根据答辩和日常考勤表现,评定考核结果。

3.未尽事宜由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5915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学科助理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