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拟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

时间:2023-11-24浏览:5620设置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3〕17号)和《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评审,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拟增列曹漱芹等43人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王良辉等16人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1月29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电话:0579-82291796。



附件一  2023年拟增列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名单.pdf

附件二  2023年拟增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名单.pdf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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